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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自在天城(第1页)

莫回生御风跑了万里之地,只用了不到一个月,累的脚软手软,人都晒黑了一圈。

两人决定原地修整,就在大自在天城呆上几天,然后再进人魔域。

大自在天城是通往魔域必经之地,这里人魔混杂,一到夜里,就有浓稠血腥味散至满城,令人毛骨悚然。

月黑风高杀人夜,魑魅魍魉都爱这时候出没。

夜里出门的,大家默认都是些不老实的。

死不死的不是看命就是看实力,如今修真界,金丹遍地走,以他们俩这菜鸡修为,开个窗都可能横尸。

所以,一到了夜晚,两人都异常老实。

修整两天,闻不归看时间差不多了,就和莫回生商量进入魔域之事。

这次很顺利,莫回生没找他茬,两人达成一致,明日一早就走。

清晨,日头还未出来,守城人就已经拉起板车,轻车熟路地大街小巷收尸。

尸块遍布,残忍又血腥,整个大自在天城的地板都被染成了黑色,那是经年累月的沉积。

这些都是些晚上出门,没保住命的,还有好些人连尸体都没有留下,只在地上留下一团黑色血雾。

这一看就魔族的手笔。

但这里是什么地方

是大自在天城!

人界魔域交界之地!

这里见到魔族也没什么好稀奇的,死人更是常事,数值比之皇帝的米缸差不多。

两人一起走下客栈楼梯,楼下大厅已经坐满了人,熙熙攘攘,各种高低声线,喧嚣的交织在一起,形成一幅生动的热闹景象。

道友请留步!

两人齐齐回头,闻不归问:有事

那人拱手作揖,二位道友可是去往魔域

来人一袭暗色红衣,又高又壮,除了一双大眼睛能给人留下印象外,长得五官平平,但人高马大,一眼就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。

闻不归眼珠一颤,勾唇应了。

嗯。

我们也是,红衣少年神情热情。

他的身后蓦然冒出一群人,有七八个之多,清一色的人高马大,一堆人挤在一起,一看就很有安全感,给人以很不好惹的感觉。

红衣少年继续笑着道:我们也是要去往魔域试炼,正好同路又是巧遇,不如我们一道,也好有个照应。

我都可以,闻不归转头看向莫回生。

毕竟他还是他的雇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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