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煜司不知道李时笙心中所想,眼中只看到李时笙利落的用匕首把狼皮和狼肉分开,甚至飞溅上脸颊上的血,李时笙都能毫不在意的随手一擦。
季煜司眸子晦暗不明,这女人,从来没有干过活,胆小如鼠,连只鸡都不敢杀,什么时候敢和狼搏斗,而且剥皮这么利索。
李时笙利落的处理好三头狼,看向还在一旁愣神的季煜司有些忌惮的四处看了看说道:“这深山老林的,一会儿血腥味不定再引来什么猛兽,咱们还是先下山吧。”
说这话的时候李时笙有点心虚,季煜司之所以带她来这,就是想把她杀了的,为什么想杀她呢,是因为原主动了他的逆鳞,要卖掉他的孩子。
李时笙越想越心惊,这原主干的事,无论什么后果都得落到自己的头上。
见季煜司一言不发,眼里充满了杀气,心里沉了沉,他该不会还想着杀了自己吧。
就连原主都没有来过这深山老林,虽然她是金牌杀手,但是身受重伤,野生动物又多,又怎么走的出去啊。
季煜司垂下去的手紧了紧,如果可以,第一件事就是杀掉眼前这个女人。
可是现在她已经醒了,而且现在自己正在被追杀,如果这个女人死了,自己和孩子们便没有了安身之所,他不想让孩子们跟着自己过着颠沛流离提心吊胆的日子。
那就先留着这个女人,日后再杀也不迟,儿子女儿还在家里等他回家呢,想到这,季煜司紧握的拳头松开:“我去拿我的工具。”
季煜司干不了别的重活,有时候就会来上山布置陷阱打猎维持家计,在山上一住就是几天,他常住的山洞里还有一些简单工具。
季煜司让李时笙在原地看着狼皮,继而快步去洞穴拿一些能用的工具,好把这三头狼带下山。
李时笙看着季煜司离去的背影,拍了拍自己的胸脯,看来自己这条小命暂时是保住了。
没一会,季煜司就拉着一辆自制的小拉车过来了。
先把狼肉放上去,再用狼皮儿盖好,用绳子固定在小推车上,季煜司在前面拉着,李时笙在后面推着,两人就一起下山了。
山路崎岖不平,推车又重三头狼大概有四百斤,走的很慢,没一会儿,季煜司开始喘粗气,推车走的越来越慢。
李时笙受不了了,停下,没有了推力,季煜司被推车拉着向后倒。
李时笙眼疾手快的一把捉住季煜司,心中不免吐槽,这么弱,还上山打猎呢,能在山上活着就不错。
等等,季煜司是十三王爷,书中有描写,季煜司身边有个暗卫,好像很厉害的样子。
否则不可能在渠山独自一人一住就是好几天,想到这,李时笙下意识松手,做出戒备姿势。
季煜司本来已经借力稳住身形,李时笙突然松手,让他摔了个狗吃屎。
季煜司刚想发怒,见李时笙又连忙把他从地上拽起来,帮他拍着身上的土:“对不起啊,我不是故意的,我只是看你拉着推车有些吃力,就想和你换一下,你来推车,我来拉车。”
季煜司强行压制住怒火,怀疑她就是故意的,甩开李时笙的手,恶狠狠的看着李时笙:“你又想耍什么花招?你能为我着想,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。”说完气呼呼的走到车后面。
李时笙无语了,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,算了,先不管他了,拉起推车,给自己打气:“一二,走。”季煜司还没来得及推,车已经走了。
季煜司一脸嫌弃的鄙夷着,见状连忙跟上,看着车里堆得跟小山一样的狼尸,李时笙拉的很稳,速度明显快多了,甚至都不用他出手推。
这女人,力气怎么变这么大,这一身肉可真不是白吃的,还是说自己的身体太虚弱了吗?
季煜司后知后觉自己是堂堂王爷,怎么刚才下意识的听了那女人的吩咐?
这个渠山他经常住,有什么猛兽他都一清二楚,现在妥协绝对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。
李时笙边拉车边想着,自己一个堂堂的金牌杀手,流了多少鲜血,受了多少苦难才得来的,如今不明不白的穿越到一本小说里。
还是个短命的,哎,多说无益,还是想想怎么保命吧,男主女主肯定是要离得越远越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