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中午明珠才醒。
缓缓睁开眼睛,是陆叔叔给她的家。
她轻轻眨眼,把枕边的兔子抱在怀里,打了好几个滚,她真的好喜欢陆叔叔。
起床,是他做好的早餐。
水果,都洗得好好的。
他把她当成小孩子宠,宠上天,以陆谦的身份,这换成哪个女人都会觉得甜蜜。
明珠想给他做顿晚餐,但是又不会,弄了半天连米饭都煮焦了,只能倒掉。
最后她点了外卖。
下午四点,陆谦开会回来。
他看看餐桌,脱了外套随意扔在沙发上,笑话她:“给你心爱的陆叔叔,精心叫了一桌子外卖啊!”
他的小姑娘伸出手,手指切菜破了点儿皮。
眼泪汪汪的。
陆谦心里顿时柔软,骂了她一句:“小傻子!”
他给她包扎,又一起吃了饭。
饭后,他坐在沙发上静静吸烟,颇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,加上人斯文好看,坐在那儿就像是一幅油画。
他是有心思的。
今天开会,他拒绝了一项任命。
关于一种新型金属的研发,可以用于航空航天方面,再往大了说能用于各种隐型战机,成功的话,可以给国内这项技术提速30年。
资金足、话语权大,多少人趋之若鹜。
四年研发,成功后,他前途一片光明!
陆谦拒绝了,他推荐了一个后辈。
他不后悔,纵使他的前半生就是为这些而活的,可是现在不一样了,他有了明珠,他想给她一个家……
明珠窝到他身边。
陆谦将香烟掐掉,睨着她:“下次还做不做饭了?”
她猫着腰,钻进他的怀里,小声说要学要给陆叔叔做饭。
陆谦浅淡地笑着。
此时,明明有些惆怅,但他更愿意听她说些家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