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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8章 农庄法(第2页)

自然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。

“今日朝议之事形成纪要,通传各州,把朕说的话原原本本传出去!”

基本都是他人说,也没有反对之声。

关宁其实都做好了要杀鸡儆猴的准备。

先解决些阻力。

可竟然很少有人谏言。

现在朝臣官员们就这么识趣吗?

关宁都有些惊奇。

不过应承是应承,关键在于执行。

他要的是结果。

提高官员薪俸由吏部操办,征兵事由兵部负责。

关宁主抓的就是推行农庄法事。

最早农庄法的构想其实是李福提出来的。

他效仿自己在南方打土豪分田地,把地主上农的土地都收到了官府手中。

这些土地成了公田,李福便把这些公田租给了老百姓,也就是老百姓成了官府的佃农。

不过田租要比地主收的要低,得到的收益也高。

官府不会剥削佃农。

可李福发现老百姓对这种方式较为排斥,从事农耕的意愿并不强烈,也就是说积极性不高。

他又更改了模式。

以签订协议的方式,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。

在承包期间,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,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,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。

产出的粮食越多,你得到的就越多。

毫无疑问,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,他们付出的多,收获的也多。

在实行之初,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,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。

这让李福见得其利,便加以推广,并继续改进。

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,统分包,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。

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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