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妈说得果然不错,这女人真是越来越不听话了。
宋文渝昨天一早就睡了,早早起床去上班。
陆肇起来的时候,已经见不到她的人影。
九点四十分,他下楼拿车去公司,车子还没启动,谁知道忽然冲出一个女人拦住他,“帅哥,我们顺路,你能不能搭我一程?”
“我们不顺路。”
辛星看到他的时候,眼睛一亮,长得真帅。
那天虽然见面了,可那时候灯光太暗了,她看不清陆肇长的什么样。
这几天她一直等着跟他偶遇,却没有近距离跟他接触,要是早知道他长得这么帅,她就应该好好打扮自己,再出现在他面前。
不过她今天化了一个白开水妆,看起来清纯又无辜,男人最吃这一套。
“怎么会不顺路呢,我就去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点东西。”
辛星用手撑着车窗,朝他眨了眨眼,眼神无辜,“帅哥,你就捎我一程嘛。”
“让开。”
辛星见他不为所动,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。
她就喜欢挑战高难度的男人。
当她的目光落在陆肇搭在方向盘的手腕,看到那一块腕表,瞳孔一缩,心跳得极快。
她想要跻身上流社会,对奢侈品颇有研究。
要是她没有看错的话,他手腕上戴着的是百达翡丽5073P铂金腕表,一只手表差不多两千万,她在杂志上看到过。
是高仿的吧。
开这么一辆破车,他怎么可能买得起那么贵的手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