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风以为很快就能看见夕夕,等啊等,办公室都没剩多少人时,还没见到。
终于,七点时,林子夕才回到办公室。
“爸,你来啦。”
“嗯,我来看看你,站着别动,我拍张照给你妈发过去,她还没见过你上班的样子呢。”
夕夕双手插兜,找了一个景好的地方拍照。
夕夕个很高,穿着白大褂,胸口贴着名牌,口袋里插着好几支笔。
戴着口罩的他露出一双漂亮的双眼,里面沉静如水毫无波澜,就这么身姿挺拔的站在那里。
林风心里非常骄傲!
儿子这么帅,还这么有能力,身为爸爸的他能不骄傲吗?
“晚上我们和烟烟一家一起吃饭。”
“好。”
林风将照片发过去,冷梦娢秒回。
【哇,夕夕看上去好帅啊!】
【那当然。】
【这个时间点才下班,快去找吃的吧。】
【晚上我们去烟烟家吃。】
林子夕穿上常服,是一款黑色长款的羊绒大衣,这衣服是小宝的。
现在小宝胖了,以前的衣服正好拿给弟弟们穿。
成熟风格的穿衣打扮不适合多多,他走的是运动风,而且自已代言了某运动品牌后,衣服什么任由自已挑。
于是乎,不挑的夕夕将小宝不能穿的衣服,裤子统统打包自已的出租屋里。
林风和儿子穿衣风格相似,都是加长款的羊绒大衣,不过是藏蓝色,衣服还带着暗色刺绣,看着显年轻,更适合夕夕。
夕夕里面是一件奶白色的毛衣,林风则是暗红色,两名妥妥的一老一少的大帅哥啊。
他们走到哪儿,都吸引周围人的目光。
要说哪里出戏,大概是林风背的是一件双肩包,夕夕是一件斜挎包。
夕夕肉眼可见的疲惫,林风轻声说,“累了就靠在爸身上吧。”
夕夕比林风高半个脑袋,就这么水灵灵的靠过来,将自已半个重心放在爸爸身上。
林风心疼的很,搂着夕夕。